无标题无名氏No.63802267 只看PO
2024-09-17(二)15:31:58 ID:avKAmbn 回应
岛上的米线愈发奇怪了,该出警不出,不该出警乱出。
一眼欢乐恶搞的东西上米线,让人无法欢乐,建议自己屏蔽。
有些踩着肥哥身份认同的东西还在那叫好,岛上线虫也太多了吧。
暴论:boen哥该开杀了。
无标题无名氏No.63810825
2024-09-18(三)10:43:37 ID: XdU2PAq
没办法现在出警成本太高了
昨天出警了一个自爆女性的,跟后边一个天狗一起举报了
结果我被删了回复碎了饼,那俩人还在那
虽然也可能是我用了带妈的词的原因
而那串出警的只有我一个,其他人都似乎不在乎
现在就是这样,不知道现在红名对出警的红线在哪里,也不知道出警后有没有人响应
长此以往,就没人出警了
无标题无名氏No.63812508
2024-09-18(三)13:56:13 ID: YNpr2Ty
>>No.63810825
没人出警才是好事゚ ∀゚)ノ看不惯就举报屏蔽,不适合讨论的话题也应该让其自然下沉
无标题无名氏No.63812565
2024-09-18(三)14:04:29 ID: Rb9gcsx
>>No.63812508
没人劝架才是好事゚ ∀゚)ノ看不惯就报警躲远点,不适合社会的人也应该让其自然脱离群体
无标题无名氏No.63812671
2024-09-18(三)14:20:40 ID: Rb9gcsx
如果岛规版规是“法”,那么红名便有“立法权、司法权、
行政权”,而违反规定便是“不法侵害”。一般路过岛民虽然没有“裁判”的权利,但可以“组织不法侵害的进一步发生”,即所谓的“出警”。
然而处于维护社区的朴素情感自然有其局限性,而划清何为“法”、何为“不法”,是解放这种能力的“不二法门”。
白纸黑字固然必不可少,但是为了排除歧义,使用对应“法条”的“指导案件”将会起到很好的作用。
维护社区的氛围,对于其中每一个人来说,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如果大小事件只剩举报加屏蔽,何不是回归了“告老师”式的“机械降神”?当然正确的使用要以正确的引导为前提,如前文,不再赘述。
无标题无名氏No.63815138
2024-09-18(三)19:17:59 ID: u5PgagU
>>No.63810825
串内出警被碎了还叫屈,也是神人了
在屏蔽和举报之间选择了使用带妈词汇攻击他人,我不好说你和被你出警的人谁更加重量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