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无名氏No.64432298 只看PO
2024-11-18(一)20:19:14 ID:pfArv6K 回应
晚上了,我们来看点好吃的文字吧(*゚∇゚)
豆腐之心无名氏No.64432420
2024-11-18(一)20:33:07 ID: pfArv6K (PO主)
去京都游玩,跟朋友约了到岚山喝茶,朋友还未到,约好的那个在天龙寺附近的路口,正对着一间名叫“稻”的豆腐专门店,有长得很白净的小师傅正在做豆腐皮。
豆乳在四方格子里安静地沸腾着,不一会儿便在雪白光滑的豆乳汤表面形成了一层微微起皱的豆腐衣,师傅拿出一根细细的铁杆,浸到四方格子里面,手腕轻轻往上一挑,便撩起一扇筋颤颤的豆腐皮,整齐排列着叠放到盘中,冷却之后,直接点些柴鱼酱油,便满口豆香,满嘴绵密,美味到不行。
日本人把豆腐皮叫做“汤叶”,两个汉字简略而生动地描述出了豆腐皮的唯美之态,以及制作豆腐皮时那种淡泊的仪式感。这家竟然还有卖汤叶软冰,也就是豆腐皮口味的冰激凌的。大太阳下面,又有豆香氤氲,实在忍不住又去买了个冰激凌,等到朋友出现,她只惊讶地说:“呀,已经吃上豆腐了?我还准备午饭跟你一起吃个豆腐皮荞麦面呢。”
搭车去另一家做豆腐皮荞麦面出名的老铺吃了午饭,溜达着走回来,却又在另一家“葵豆腐”门口走不动道。岚山这地方的水好,自古便盛行家家户户做豆腐,所以到岚山,汤豆腐、豆腐皮或炸豆腐,都是必吃的名物。这里对于喜爱豆腐味道的人来说,绝对是味蕾之福地,而对于讨厌豆腐味道并且不喜欢吃素的人来说,就是件尴尬的事情了。因为所到之处,有名的餐馆都树立着豆腐的招牌,在此处若不吃豆腐,还真是有白来一趟的感觉。
“葵豆腐”跟所有以豆腐闻名的岚山餐馆一样,各种豆腐一应俱全。但此时我们已经腐足饭饱,倒是小牌子上“鲜磨豆乳”的字样吸引了我们,想要喝一杯润润口。
所谓豆乳,其实就是豆浆。好多人对豆腐的喜爱始于豆浆,但大多数讨厌豆腐的人之所以嫌弃豆腐,其实也是因为小时候在幼儿园里喝到了豆腥气浓重,且最后留着豆渣的劣质豆浆所致。其实我儿时的噩梦之一,也是捧着搪瓷小碗喝难喝的豆浆。但“葵豆腐”斟给我的这一杯豆乳,置于玻璃杯中,呈奶油色,散发着柔和的豆香。喝在嘴里,口感要比牛奶更丰润,丝滑之余,质地也十分轻盈。豆乳没有经过调味,给人最大的味觉是一个“鲜”字,从舌尖到舌根,这种特殊的豆鲜味跟鱼和肉的鲜味完全不同,更朴素些。
一直觉得,豆腐虽是种淡泊的食物,却有颗坚毅的心,这就好像大多数人认为豆腐是软绵绵的食物,但懂得吃豆腐的人就是能吃出豆腐的筋骨来,且一般来说,上品的豆腐,都是看着柔,内心韧的。所以有时候胡乱想,那些武功超凡的世外高人,最爱的食物应是豆腐吧。
池波正太郎就曾经写过一篇《梅雨中的汤豆腐》,其中的主人公,是位年约三十七八岁的杀手,亦是位喜欢单独过日子自己下厨的孤僻男人。池波正太郎说,汤豆腐并不是自己喜欢的食物,但当杀手彦次郎附在他身上控制故事进度的时候,自己也不知不觉地开始对豆腐感起兴趣来。
“彦次郎把今早桥场豆腐店送来的豆腐和油豆腐切成细条状,放入土锅里,在火炉上煮了起来。汤豆腐是彦次郎最喜爱的食物,他把豌豆饭放进厨房里的饭窑之后,便就着汤豆腐和烤海苔开始喝起酒来。因为梅雨带来的丝丝寒意,让汤豆腐尝起来更加美味无比。”池波正太郎后来说,其实最适合汤豆腐的季节是冬天,但天天阴雨不断的梅雨季又冷又湿,再加上主人公的性格也是让人感觉寒意扑面而来的阴郁类型,这就为汤豆腐带来了更适合的气氛。
而最后,杀手被别的杀手刺杀,第一个发现的,竟然是每天来彦次郎家送豆腐的小贩。“彦次郎倒下后,右手仍然紧握短刀,身体四周一片血泊。在他家门口的那一棵枝叶繁茂的柿子树下,豆腐小贩正恐惧地哀号着,转身跑开了。”
循羊之香无名氏No.64432454
2024-11-18(一)20:35:41 ID: pfArv6K (PO主)
烹饪是门因地域而异的艺术,在某地人人都能轻松料理好的食材,到了另一地便有可能被人失手做成一剂毁灭味觉的毒药;从另一个层面来说,就像烹饪大师阿德里亚说的那样:“没有不对的食物,只有不对的人。”所以,千万别武断地说“××真是世界上最难吃的食物”或者“我绝不会想要尝试吃××”之类的话,很多情况下,你只是没有去对地方遇对人而已。
以这样一个开场白来开始这篇关于吃羊肉的文章,我得承认自己出生在一个并不善于烹饪羊肉的地方,并且在童年时代目睹过并不高明的宰羊人笨手笨脚处理一只脾气倔强的羊的惨剧,这一切都给羊肉蒙上了一层莫名的阴影。
我想很多在饭桌上不好意思地表明自己不碰羊肉的人,大多都只是因为他们在小时候吃到了膻味极大的羊肉,是以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障碍。也许他们中的一些人像我一样,有机会来到北方,先是从涮羊肉开始,接触到那些粉嫩如绢帛的羊肉片,在冒着热气的黄铜锅子里瞬间烫熟,蘸上芝麻酱,配一点儿韭菜花,也许再添几滴辣椒油,吃上这一口,足以让你那对羊肉存有偏见的人生,有了一个45度角的转折。然后是烤羊肉,在涮羊肉的基础上又上了个新台阶,烧得红彤彤的炭火伙同孜然和辣椒逼走了膻味,只留下在肥瘦相间的羊肉间弥散的羊油香味,这时候,你对羊肉的好感,又多了45度。有了前两者做铺垫,天更冷的时候,你很容易就会对自己说,去喝碗羊肉汤吧,炖得浓浓白白的羊汤里头,有切片的羊肉,也有羊肚、羊肠之类的羊杂,一边喝着热汤,一边把羊肉羊杂捞出来蘸青椒腐乳碟吃,不知不觉地,其实你已经能够欣赏纯粹的羊肉味了。
而最后一步,则是当你饥寒交迫时,你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只烤得嗞嗞冒油的羊腰子,当你表面上不声不响,内心却对烤大腰子产生热切的向往的时候,其实你对羊肉的态度,早已有了180度的大转变,你现在已经可以被称为是个羊肉爱好者了。
既然是羊肉爱好者,便可理直气壮地到处寻觅好吃的羊肉料理。而说起吃羊,全世界范围内,那还是要数中东及北非一带风气最盛,且羊肉也最美味。
以突尼斯为例,当地人本来就视公羊为象征力量的神圣之物,每逢节日,便要牵着自家专门训练过的羊到广场上与别人家的羊格斗一番,以示英勇。而突尼斯人日常吃的羊,则是一种头小身肥的黑脸羊,肉质细腻,绝无腥膻。很多肉铺都会现场宰杀活羊,现分现卖,只要你不在乎场面血淋淋,那你就能买到最新鲜的羊肉。
在突尼斯吃羊肉,隆重的可以有填充了橄榄、葡萄干、米饭、肉丁的烤全羊,家常的则可以是炖羊肉库斯库斯(库斯库斯意为蒸熟的粗粒小麦粉)。而我以为,在这样的一个地方,便是要去吃它的乡野烤羊肉才最过瘾。
在突尼斯的突尼斯市,入夜,摸黑开车十几里地,我们才找到这么一个在路边的露天烤羊肉大排档。首先是选肉:新鲜宰杀好的羊肉早已切分成各种不同部位,连同各种羊内脏,以及用羊肉灌制的各种香肠堆叠在灯光昏暗的铺子里,只需告诉摊主你想要吃哪块即可。
我们选定了一条看上去精壮的小羊腿,便立即有阿拉伯大叔把它拎到砧板上,祭出大刀,将其豪迈地大卸八块,又顺便抓一把看上去新鲜油亮的羊肝到我们面前:“再来点羊肝,今天的羊肝不错。”
斩好的羊肉和羊肝被送去旁边的铁皮屋里执行烧烤程序,我好奇地想要进去一探究竟,却猛地被浓烟呛到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原来这铁皮屋不仅是从外面看上去烟雾腾腾,内部更堪比火灾现场。烟雾迷蒙中隐约可见两条巨长无比的铁皮炉子的前前后后,几位阿拉伯小哥一边顺畅地呼吸着,一边谈笑风生地翻动着至少几十桌客人点的肉,看这情形,我还是赶紧撤出来的好。
铁皮屋旁边的空地上才是“用餐区”,客人们熙熙攘攘地坐在塑料桌椅之间大块吃肉,遗憾的则是不能大口喝酒(因为宗教的原因)。眼见着服务小弟飞快地端着我们点的羊肉和羊肝来了,烤好才知分量不小,所有的肉足足装了8个盘子。再加上免费附送的一大堆腌渍橄榄、面包、薯条,以及突尼斯传统辣椒酱,真要感谢之前这一路颠簸的漫长车程把我们饿得气壮山河。
这羊肉羊肝,虽然无一幸免那烤得黑糊糊的卖相,大口咬开的内部却颜色粉嫩,鲜美多汁得异常。尤其是新鲜出炉的羊肝,果然是好推荐,不但无一丝异味,且滑嫩烫口,越吃越香。我们人手一块羊肉一杯阿拉伯可乐,吃得忘乎所以,唯一担心的则是下次再要来这家忘了过来的路线怎么办。小哥豪爽答之:“跟着羊肉的香味过来就是了。”
火中取栗的乐趣无名氏No.64432485
2024-11-18(一)20:38:02 ID: pfArv6K (PO主)
深秋季节最让人企盼的小吃一定是糖炒栗子,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婆婆妈妈们,或是街头的小贩,都会不约而同地攒上几筐饱满的生栗子,然后开始炒栗子的工作。家里的炒栗子很简单,一个平底锅,一点麦芽糖,一点黄油,再加上为每一颗栗子都先划上锋利的一刀,就可以开始炒了。
而家门外的炒栗子却几近行为艺术,需要一口乌黑锃亮的大锅,一种名字叫做“糖沙”的听着怪诱惑的细碎的黑砂石,里面据说混合了糖和植物油,以及一个看上去气势汹汹的炒栗人,一般总是个面无表情的大汉,有时拿一把大铲,有时则只是戴着一副看上去身经百战的黑糊糊的棉线手套。无论他是用大铲翻动着那些沙子和栗子,还是徒手翻动着那些沙子和栗子,那些热火朝天地传出阵阵温暖甜香的栗子,怎么看都是某种暴力美学的结果,所以它们也应得一种带有微微暴力色彩的结果——当你打开那只被塞得满满的牛皮纸袋,冒着被烫伤的危险取出一颗栗子来,手指和牙齿快速地工作着,潦草地吞下那颗被剥得有些乱七八糟的小果实的时候,那一刻你才能真实地体验到吃栗子的快乐。
便是那样急切地,莽撞地,一颗接一颗地边走边吃的方式,那样的栗子才是最为美味的,它们是寒冷季节最棒的一种糖果。栗子当然也有比较文雅的,不慌不忙的吃法,比如栗子蛋糕。我小时候没得挑选,凡说到栗子蛋糕,必要去吃凯司令的那一款。
每年的栗子季,亲戚串门的时候,都会带来白色方形纸盒,里面盛放着摆放整齐的几块栗子蛋糕,最精彩的部分就是海绵蛋糕上那一坨鲜滑甜美的鲜栗子泥,为了这小小的一口,每次都要预先去凯司令排队才能买到的。但每种老字号食品总有衰微的一天,当我的家人发觉,每一年送来的栗子蛋糕的口味都在打折扣,且那坨最诱人的栗子泥渐渐真的倾向于泥浆的口感时,我们便决定自己动手来做栗子蛋糕。
买来鲜栗子,用麦芽糖将其炒软,加上鲜奶油,用手工搅和成栗子泥,确保其不会太稀也不要太干。最后的步骤就是用裱花筒将其挤在自家烤制的、蓬松而软和的海绵蛋糕的上面,一圈一圈地做成“Mont-Blanc”(白朗峰)的模样,事实上,这也是栗子蛋糕的名字由来。栗子泥是淡淡的褐色,这正象征了秋冬季树木枯萎但又覆盖白雪的白朗峰呈现的颜色。
我还记得,有一年我们家因为做了太多的栗子蛋糕,一下子吃不了,于是我爸爸就开着他那辆破车一家一家亲戚去送的事情。他甚至为这些自家制栗子蛋糕自制了跟凯司令一模一样的白色方形纸盒,每到一家,就骄傲地把那个纸盒放在人家桌上,然后得意洋洋地说:“我做的不比凯司令的差哦。”
时至今日,每到栗子季,只要我身在异乡,都会点块“Mont-Blanc”来吃。能把这道小点心做得最出色的是法国人和日本人,前者胜在豪快,后者赢在细腻。当然,只要有机会,我也会贪婪地尝下其他用栗子做的甜点。比如在法国和意大利很盛行吃的糖皮栗子,Marrons glaces,里面是又软又糯的大个头栗子,外面则包着层薄薄的糖衣。
嗜甜又讲究浪漫的巴黎人最喜欢这种别致的小甜点,在很多卖手工巧克力的小店,到了栗子季节,也都会出售这种包着金箔纸的可爱的小零食。不过,并不是每一家的制作手法都那么出色,糖皮栗子一搞不好,就会变成糖衣太厚又甜死人的砂糖炸弹。如果保险点儿,你也可以在栗子季,选择吃一份栗子味道的可丽饼。要知道,“热乎乎”这个形容词和所有的栗子甜点都是绝配。宁可被烫到尖叫,也不要去选择吃一颗冷冰冰的栗子,那样就失去了吃栗子的意义。
而栗子可丽饼,那鲜甜的栗子泥,那轻盈的奶油,那金色的糖浆,还有那热乎乎的现做薄饼,还有什么比这么一道简单又经典的栗子甜品更经典的小吃呢。
肉骨和茶无名氏No.64432516
2024-11-18(一)20:40:17 ID: pfArv6K (PO主)
天气炎热的新加坡,一大早就能醒。醒来后,便会珍惜这热带国家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因为空气还未热到凝滞,依稀仍有微风缓缓流动,利用这大好晨光出门吃个早餐,想也不想,打辆出租车直奔“黄亚细”。
“黄亚细”是仰光路上的一间小铺子,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在这里下车的人大多直冲着这间店的肉骨茶早餐来,拜各种美食名家和旅游推荐所赐,这小小餐室已经变成观光客必要来朝拜的食物据点之一。大清老早的,这里门前门后露天的几张简易桌子早已被人挤满,有华人、有马来人,也有各种老外,统统跑过来体验Bak-Kut-Teh(福建话中肉骨茶)的魅力,甚是有趣。
虽叫做肉骨茶,但实际上两样东西是分开的,肉骨和茶。一般中国人的逻辑里,这两种食物风马牛不相及,但在热得让人神志半溶的南洋,搭配着吃却是神奇美味。先要喝茶,让胃提提神。露天座的桌子旁边,必会有个炭炉,烧着滚水。每个人的桌上,则有紫砂壶,你可自己动手沏茶,用他们家提供的茶叶。也可像蔡澜一样,自己携带小包的冠军铁观音,去那边泡。等茶把胃暖醒,肉骨汤便上来了。
浅浅碗,油浓的汤,里面搁着两三条硕大的排骨,似乎一不小心就会翻出来。据说有的肉骨茶档,吃完了排骨还会给加汤,但这么做的摊档一般都不靠谱。因为一天就煲这么些肉骨,才得来这么浓的汤,可以不断续汤,汤的质量还不变的,自然是掺水的味精汁了。
是以那些货真价实的地方,如果你说要加汤,那就索性让你多叫一碗连排骨的,原汁原味,有几碗卖几碗,好的食物出品一点都不需要什么诀窍。肉骨汤分福建做法和潮州做法两种,前者用老抽,汤黑漆漆且浓,后者用生抽,汤黄亮亮且清。但在外人看来,无论福建还是潮州,都做得偏油偏浓,对大多数人来说,如果不是一大早起来那么饥肠辘辘,如果不是有功夫茶衬底,绝无勇气喝下这漂浮着大量油花和胡椒的第一口。但一旦喝了,却会觉得没有想象中那么油腻,反倒有种浓郁中夹杂着辛辣的过瘾感觉,这时候,你可以叫碗白饭,或是叫盘油条,心安理得地闲坐着,顶着树荫,吹着风,慢慢把排骨和汤都吃光光。继而又开始笃悠悠饮茶,把肠胃冲刷一下,哗,这真是美好一天的开始。
“黄亚细”的肉骨茶,据说是潮州做法的代表。按照南洋老饕的说法,新加坡的肉骨茶大多要归宗潮州人,而到了马来西亚,就变成了福建派肉骨茶的天下,尤其是巴生一带,传说是肉骨茶的发源地,大大小小的肉骨茶摊档有三四百家,每年一度还会召开盛大的肉骨茶嘉年华。
当年据说是因为来到南洋谋生的华人不胜当地湿热的天气,为祛湿避寒,将从中国带来的药材煮进了排骨汤中,又与功夫茶一起食用,是以发明了肉骨茶的吃法。现今的肉骨茶,则是马来西亚华人和新加坡华人都喜闻乐见的传统早餐选项,大早晨地吃肉喝茶,也许让很多人觉得别扭,但却深得我心。
要了盘油条,撕成小块,一块一块地往肉骨汤里泡。油条本已冷掉,打蔫,但吸收了肉骨汤浓郁辛辣的汤汁,一下子饱胀起来。吃一口,肉汤鲜美,油条则依稀还带点韧劲,好满足。从汤里捞出的排骨,则要蘸酱油配辣椒碟吃。颜色深黑的咸酱油膏,配上越多越好的红辣椒碎,蘸肥瘦相间的排骨肉,唉,再斯文的人也会被这种味道培养出啃骨头的喜好。
而肉骨茶中最美的东西,不是茶,也不是肉,更不是汤,而是浸泡在汤中的一整个一整个的大蒜头。一碗肉骨汤要鲜美,要浓郁,要恰到好处的辛香,全靠这整只放入汤中熬煮的大蒜头来控制大局。其他的八角、茴香、当归、甘草,说到底都是点缀,一些些就好。稍多一点,整锅汤就会变成怪味药水。
先喝茶,再喝汤,继而再喝茶,又添汤。这肉骨茶可以慢悠悠地从早上吃到中午。我吃着吃着,又叫大婶加碟灼猪腰,又吃着吃着,再叫大婶加碟粉肠。
大婶笑道:“哎呀呀,这位小姐,你这样吃法,到中午都不用吃饭啦。”我心想,说得正是,我就是来此吃早饭连带午餐的啊。扳指头算算,还可以来盆茼蒿,再吃一巡茶。最后饮杯薏米水,才得心满意足啊。
生皮记无名氏No.64432556
2024-11-18(一)20:44:51 ID: pfArv6K (PO主)
到云南大理,有种食物不得不试,却又让很多人望而却步。这说的就是生皮。虽然名字叫做生皮,但生的部分却不止于皮,也不止于生猪肉这一个种类。有时候你点生皮来吃,还会有生肉、生猪肝、生猪腰一并端上来。也有时候,人们把生的牛肉羊肉,一并笼统地叫做生皮了。
这个概念,听来有点杂,也有点惊心动魄,仿佛是嗜好生食的人吃到兴头上,把什么半生不熟的肉类都往生皮里叫了。但实际上,白族人吃的大多数生皮并不完全是生的,见到的也不会有太过血淋淋的印象。生皮也好生肉也好,都是用稻草烧的火略微烤过一下,再加上蘸水同吃,既保持了嫩的感觉,又会越嚼越香。
到了大理的下关,我们几个朋友就迫不及待地要找生皮吃。但白族的司机说,晚上没的吃,有也不是新鲜的。一般吃生皮,都要在中午饭的时候,大早上宰猪,中午吃生皮,那才叫爽快。于是第二天的中午,我们就被带到了一家专做生皮的小馆子里。就跟所有的云南小馆子一样,这里没有菜单,是看食材点菜的。而这家又尤其生猛,目光所及之处,不是大块的肉便是各种新鲜内脏,蔬菜反而怯生生地缩在一个小角落的冷柜里。
同去的朋友都是女性,却不约而同地把手指指向了生皮、生肉、生猪肝。陪同的小伙子头皮发麻,问:“你们当真要吃生猪肝?连我都没有试过这样的东西。”但老板乐呵呵地从容下单道:“连当地人都不是个个敢吃的东西,就是要尝试一下嘛。何况我这里早上刚杀的自家的猪,放心,放心。”
看不到生皮的制作过程,光听老板说,也觉得原始气息十足,颇有点意思。每天宰猪之后,把整猪用稻草盖住,直到熊熊火苗把整头猪都烤成黑色。之后要用井水冲洗猪的全身,再用刀刮去所有焦黑的部分,继而再冲洗一遍,猪的全身方才露出被火烤得金黄焦嫩的模样来。这时候才开始开膛破肚,取出内脏,猪肉和猪皮也一并被卸成几大块,等待着人们来大快朵颐。
而其中最美味的要数猪后腿的瘦肉,由于在猪皮之下,所以虽经过了火炙,但仍然是粉嫩粉嫩的颜色,切成细丝,跟炖梅、辣椒、花椒、胡椒、蒜泥、细葱、芫荽一起调制而成的酸酸辣辣的蘸水同食,肉嚼在嘴巴里,弹性十足,但又柔嫩细滑,味重的蘸水既掩盖了些许肉的生腥气,又更突出了生肉的鲜味,是生皮中最讨人喜欢、容易让人接受的一种。
而生烤生猪皮,其实就没有那么容易制作到完美了。因为火候要掌握得好,烤得太生就不够香,都不如头一家吃的猪皮好。火烤猪皮需要微妙的分寸,而这一家的老板不愧是做了二十几年生皮的行家里手,除了把握火烤的度之外,还聪明地让生皮不是纯然的猪皮,多少带上一点肥肉和瘦肉的部分,这样就避免了有些人嚼生皮越嚼腮帮子越累的尴尬,肥瘦相间,软韧中和一下,更增加了生皮的美味。
当生猪肝上桌的时候,陪我们一起的当地小伙子说,作为还没尝试过生猪肝的云南人,其实今天也想尝试一下,遂夹起了第一筷子。我们问他,感觉怎么样,他皱皱眉头说,虽然新鲜滑溜,但还是有股肝味。我在这之前,曾经吃过生牛肝,所以毫无压力地吃了第二口。其实生猪肝跟生牛肝比起来,味道已经轻得多了,更何况有重口的蘸水去压住那股内脏味,相较之下,这种轻微的血腥味,以及那种弹牙细滑的口感,反而让人想到了南非诸省人都爱吃的生血蚶。这么类比一下,好像这生猪肝也就不会显得那么狰狞了。
生皮吃得高兴,索性又点了一堆内脏来吃。女人们围坐在凉风习习的小院子里,桌上放着生皮生肉生猪肝,油炸粉肠,热炝腰花,本地黑皮、猪血汤,俨然是重口味中的重口味。再加一个茼蒿菜炒臭豆腐,更是重上加重。打开了冰冻的大理啤酒,一人一瓶对口直饮。当地小伙子感慨道:“女人豪爽起来,可比男人要厉害多了。”
食髓知味无名氏No.64432606
2024-11-18(一)20:50:35 ID: pfArv6K (PO主)
从北京到旧金山,十几小时的航程,下了飞机头昏眼花,却还要带着时差开车,从机场直奔纳帕。终于抵达扬特维尔的时候,午后的阳光正和煦地照耀着这个看上去美丽又和气的小村子,人们一小桌一小桌地围坐在室外,享受着美酒、美食和漫无边际的闲聊。大白天地就喝葡萄酒?这就是纳帕。
就着阳光享用葡萄酒,配什么菜最好?Bouchon这一季的菜单给出了答案,虽然那些奶油汁煎扇贝、嫩煎羊排什么的,看上去也很诱人,但在飞机上被饿得前胸贴后背的人啊,这时候来一份Osso Bucco(炖小牛膝骨)比什么都给劲儿。
纳帕小餐馆Bouchon的主人凯勒(Thomas Keller)是做红肉的高手,他主理的勃艮第牛肉和油封鸭腿都是我的最爱。Bouchon出品的Osso Bucco同样无可挑剔。上桌的第一眼,以中国人的直观感受,只觉得这横切的小牛膝骨毫无粗野习气,圆滚滚地倒是宛若一只玲珑有致的小蹄髈。尝下方知肉质细嫩多汁,肉腱和丰富的胶质结合得刚刚好。传统用来搭配炖小牛膝骨的是Gremolata,这是一种把各种香草剁碎后混合了蒜头、柠檬皮而制成的调味料,用它炖出来的小牛膝骨很香。而Bouchon却摒弃了这种汁,大胆改用罗伯特沙司来为这道菜进行全新的调味。
其实你也可以在家自己做罗伯特沙司,用黄油把切得很碎的洋葱炒香,然后加入白葡萄酒、干芥末和一点儿用柠檬汁溶化了的糖。我只能说,配上罗伯特沙司的炖小牛膝骨比传统Gremolata调味的炖小牛膝骨更加让你有边吃边喝杯好酒的愿望。
尤其是那最后的吸髓一刻,当你把所有炖得软软糯糯的筋肉、香味四溢的洋葱碎,以及甘甜湿润的南瓜米饭都吃进肚子后,用手抓起那根带着迷人小孔的骨头,闭上眼睛全力一嘬,你也许会看到奶油色光斑在你眼前浮动,你的舌根处仿佛忽然生出一道涓涓细流,让你最彻底、最放松、最真切地在那个瞬间,感受那一曲精华脂膏与肉香、酒香、黄油香结合的华彩歌谣。
这便是食髓知味之感,也就是在那一刻,你会觉得,所有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Osso Bucco在意大利语中的意思是“带个洞的骨头”。Osso意为骨头,Bucco则指小洞。第一次在意大利北部吃到这道菜的时候,让我回忆起小时候被大人带去吃骨头砂锅,喝了浓汤,啃完了骨头边酥软的肉之后,还要敲开骨头用吸管吸骨髓吃的往事。
有的餐馆则是加酱料炖腔骨,同样在最后会提醒你别忘了用吸管吸食滋味浓郁的骨髓。美味当前,无论是东方人西方人,中国人外国人,对于“敲骨吸髓”这件事都持宽容的态度。但能够一手拿起骨头直接吸吮的吃法终究还算是比较轻巧,更重口味的“劈骨舀髓”在中国是酒鬼的最爱。
曾有笑话说道,就算是没有一丝肉的大棒骨,酒鬼也可以用来下酒。怎么下?便是叫人烤了,然后纵向劈开,用筷子尖儿挑出烤成半透明状的骨髓来,蘸点盐下酒也是一道绝妙的小菜。
我一直觉得酒鬼们发明的这种“劈骨舀髓”的方法极妙,且更为豪放,但从来没有尝试过。那天中午吃了Osso Bucco,敲骨吸髓了一回,没想到晚上还如愿以偿地吃到了“劈骨舀髓”。这只能总结为:一、纳帕是个好地方;二、那一天应该算是我的食髓知味日,吃到了一堆与骨髓有关的美食。同样是在凯勒主理的餐厅,距离Bouchon几步之遥的ad hoc,这家名字有趣的小馆子(ad hoc是“临时”的意思)当天晚上供应整根的香烤大骨棒。且这吃法看起来跟中国酒鬼们的最爱不谋而合,骨头纵向劈开,你可以看见中间的被烤得晶莹又浓稠的骨髓。
我一时贪心,舀了一大勺空口吃下,顿觉“被脂油蒙了心”,又油又咸,把我胸腔给堵了个结结实实,连灌了好几口红酒才缓过来。这才看到盘子一边斯斯文文放着的烤吐司片和金橘酱。所以合适的吃法是把烤得滚烫又油汪汪的骨髓抹一点在吐司上,再配上一点酸甜清新的金橘酱,细嚼慢咽。因为真正的酒鬼们都是从长计议的,这一根大棒骨可要佐下一瓶黑皮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