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无名氏No.64445053 只看PO 已SAGE
2024-11-19(二)23:31:06 ID:qFvXt8l 回应
记一次无聊的社工经历,精虫上脑的男大学生真是逆天
没错,说的就是我
今天去学校上课的时候偶然发现一个特别漂亮的女生,因为戴着口罩,所以感觉挺漂亮的。但还是想更深入的了解了下。
一路跟上去了,终于在一个讲座发现了目标。
跟在后面观察笔迹,在签到表上寻找,大致记录下她在哪张纸上签的到,然后稍微定位下签的位置,大约在中偏下位置。然后记一下,在和她的其他笔迹对比,差不多就定位到了。于是获得名字的首字+学号后六位*1
对照着这两届的学生名单解锁全名加学号
任务大成功
接着查找QQ和微信空间,发现都没有对陌生人开放,所以就没有进一步行动
然后根据身份证号,定位到浙江x市。顺便网页快照上查找到了xx街道的救助名单,正好和x市x区相对应
沿着这条线索,挨个筛选,一路找到她的高中
终于,在高中公众号上找到了,xx年发表感言和xx竞赛的信息。
最终获取到了全脸照片,结果。。。。。
一下子伟了,钢牙加下颌地包天,口罩真是害人|д` )
哎,算了,一波上头来的快去的快,记录一下,疏解心中的期待转郁闷之情( ´_ゝ`)旦
无标题无名氏No.64447006
2024-11-20(三)07:59:39 ID: mdz5kuR
>>No.6444696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个人信息:
(一)取得个人的同意;
(二)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三)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四)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五)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六)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你掂量掂量,Po占里面的哪一条?
你能“查到”的东西多了去了,谁告诉你这些能随便看、能拿来用了?虽然还没造成严重后果,这已经构成对个人隐私的严重侵犯
哇因为找到的女生相貌不符合自己喜好就收手了可真是有良心。要是这个女生符合Po的个人喜好,他会干什么?
无标题无名氏No.64447094
2024-11-20(三)08:13:52 ID: NrGDRP2
>>No.64447006
( ゚∀。)这里的不都是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吗,也就是一开始跟踪和找签到表的位置不属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