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贴在监控室门外侧的A4纸张,白底黑字,纸张崭新,但有些脏,边角处有像是吃完零食再触碰纸张的手印(正常比例)和沾染湿润泥土留下的手印(比例奇怪)。
《监控室使用规定》
为加强监控室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监控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警务员赶往现场,并即时通知上级领导。
2.保持机房整洁,设备进行清洁擦拭。
3.监控室内不准吸烟,乱丢纸宵杂物以及大声喧哗,保持机房安静,严禁携带燃、易爆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注意: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4.严禁在监控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
5.严禁非监控室人员进入监控室;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保卫科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6.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离开。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删除原有资料,对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并做好日期标记。
8.监控室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传播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秦江区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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