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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2229499 - 规则怪谈写作建议 - 规则怪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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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2229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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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怪谈写作建议 无名氏 2022-09-25(日)01:26:11 ID:RtrMRJU [举报] [订阅] [只看PO] No.52229499 [回应] 管理
氦,各位好,本懒狗是一个小透明。我在原岛还在的时候就对规则类怪谈产生了浓厚兴趣,在新岛也时常会阅读规则怪谈区。近日岛上的规则类怪谈虽然新的主题串颇多,但其中不少都犯了类似的毛病,读来都让人感到有些遗憾。为此,本懒狗将拾人牙慧,粗略总结某论坛的写作指南,摘录一二并给出正反例,方便大家共同进步。
如果你觉得写得好,请顶一下这个串,帮助其他作者看到,谢谢!
Tips 无名氏 2099-01-01 00:00:01 ID:Tips超级公民 [举报] No.9999999 管理
(`ε´ )红色发卡是本体
无标题 无名氏 2022-09-25(日)10:28:48 ID:5UlLn3t [举报] No.52232800 管理
>>No.52232382
对于你的第一条反馈,并不是反对你用岛上的例子,但是当你用了这个例子你潜意识里已经认为这篇怪谈就是你讲的这个例子中的负面了。不然的话你为何会从这篇当中抽出一段话来当做反面呢?你能抽出来,肯定认为这段话是不好的。

关于你的第二条反馈,你认为现在岛上的创作者大多都是经历过两三次的老手吗?你知道小学刚开始学作文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吗,我当时小学的时候刚开始学作文是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一篇作文,挖掉部分的空让我们去填。简直比套模板还套模板,放到更高的年级那都是抄袭了。那你说规则怪谈的初学者他难道一下就能写出令人惊艳的文章?除了少部分开,大多数都是模仿然后才有自己的风格,但是你这个指南就堵死了他们试图模仿找感觉的道路,要求他们从最开始就创新,但现在岛上正反馈少的跟没有似的情况就不允许初学者的创新可以得到更多正反馈。自己的创新没有用,自然也就返回了最开始的模仿。

关于你的第三个反馈,难道所有的规则怪谈都是凭空想出来的没有任何依据吗?很多创作者可能只是在看什么东西的时候突然灵感乍现写了,那么自然会过多的带有那个东西的色彩,能够使人联想也不如他事。如果你指的是出戏的话,适当的出戏能够调节氛围;大量的出戏能够拥有独特的搞笑风格(不仅仅局限于岛内的话搞笑类规则怪谈很多哦,而且不少的反响还不错);至于完全的出戏应该没有人做得到吧,要真做到了这也是一篇另类神作,绝对值得一读的那种。毕竟出戏和不出戏是对立的,就像阴和阳
关于撒谎,为什么一定要学会撒谎?我不喜欢撒谎我真相只说一半不就行了?我不喜欢撒谎我通过真实的信息让读者自行往其他方向脑补不就行了?没有人规定规则怪谈的作者需要学会撒谎,只能说撒谎是一种手法,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要学。同样类比到文学创作中,象征是一种手法,但并不是所有文学作者都会用。

关于你的第四条反馈,我指的是你对于大量重复内容的不必要性的论述。

关于你的第五条反馈,我从来没有指出逻辑感混乱更容易思考,我说的是逻辑感混乱更容易引起思考。这两句话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指逻辑感混乱思考起来更容易,后者指逻辑感混乱你更会去想要思考,但并非容易。你曲解我的意思了
同样对立的多层规则嵌套联动的观点我持反对态度,我说了除非是短篇,否则大量的规则怪谈几乎都是有多层规则相嵌套的,不仅描述一个异常的作品少、一个异常只有一种特异点的情况更少。而异常本身就是难以琢磨的,当这个异常的各项能力都非常符合逻辑,能够联系在一起的时候,这个异常已经是一个秩序的物品,而并非规则怪谈所持有的混乱无序了(当然,也有秩序规范的异常,但并非多数。)所以说,当要防范的对象是一个能力混乱无法琢磨的异常的时候,各种规则自然而然的就会难以产生联系。而对于你最开始的言论,发生了a就要去做b,这才是符合真实的逻辑的,符合你的观点的。因为a规则可能保护你从a中活下来,但你可能会陷入c,此时需要d规则来补救。动物作者曾经亲口说过动物园怪谈也符合该逻辑。究其原因a和c是不同的,所以b和d也是不同。该逻辑适用于大部分规则怪谈。

一个优秀的规则怪谈不会因为写作手法问题而沉没,一个无法引起大家兴趣的规则怪谈即便手法再高明也没有人会看。因为若是大家想要看完美的逻辑、超高的手法去读优秀文章便是,又何必回来看怪谈文学呢?
你关于逻辑和联系的这些东西,在怪谈文学当中从来都是最不被重视的最次要因素,创意是否好、能否完整的表达出自己的意思、能否引起大家的兴趣才是我们应该关心的
无标题 无名氏 2022-09-25(日)10:30:20 ID:A5fnSpK [举报] No.52232831 管理
来点人推理吧(;´Д`)光说不推有个毛用
无标题 无名氏 2022-09-25(日)10:32:07 ID:5UlLn3t [举报] No.52232864 管理
其实你所提到的这些写作建议往往是真正热爱规则怪谈的人所不在意的,就好像热爱某一本小说的人不会去质疑小说中的一句逻辑不通、几个错别字,他们可能会嘲讽,可能会提出,甚至可能会骂,但他们会继续看下去。规则怪谈精彩的是情节、埋藏的未知东西,而从来不是华丽的辞藻和令人惊喜的写作手法。与其讨论写作建议,不如想想如何创新以及当下规则怪谈去路何存?
而且从最开始就要求规则怪谈的逻辑和联系性太过强人所难,毕竟有很多规则怪谈甚至可能是写着写着没灵感了,但是发现有些人的回复非常不错就照着他的回复继续写下去了。网络小说不也这样吗?作者喜欢从读者评论中找灵感
无标题 无名氏 2022-09-25(日)10:32:09 ID:CKkTSPC [举报] No.52232867 管理
>>No.52232728
“天崩地裂属正常现象”合理与否取决于规则面向的人群——对着需要隐瞒的,一无所知的群众说这话当然不合理,对着SCP基金会研究人员还淡化、隐瞒怪异之处写规则的人就该当场降级成D级人员
无标题 无名氏 2022-09-25(日)10:33:15 ID:A5fnSpK [举报] No.52232883 管理
>>No.52232864
是的,所以来点人推理啊(;´Д`)
无标题 无名氏 2022-09-25(日)10:34:56 ID:5UlLn3t [举报] No.52232901 管理
>>No.52232867
不仅仅如此,如果把一个身在现实生活中的人带入到任何一个规则怪谈的世界都会觉得那些规则不正常,但那个世界本来就不是我们的世界,可以架空,可以虚构……把规则怪谈当中所发生过的事情,所需要隐瞒的事情,所需要揭露的事情并非我们所知道的,所需要保护的人们并不是我们,更何况哪怕是天崩地裂也能有合理的解释,无论是异常天气、海市蜃楼、大地震、小行星撞击………中的几个配合起来都能达到同样的效果,巧合是存在的,不需要刻意让人们相信而让规则变得更含蓄,只需要有合理的理由,自然会有人相信
无标题 无名氏 2022-09-25(日)10:38:48 ID:5UlLn3t [举报] No.52232978 管理
>>No.52232767
规则怪谈一定要恐怖吗?并非如此,直接展露出所有的恐怖,让人感到无能为力和自身的渺小一样能激发出恐惧感,而这种恐惧难道是你所批判的吗?

当然了,我们对于这些恐惧的讨论其实毫无意义,对于新人来说,无论哪种都能带来恐惧,对于老人来说无论哪种都带来不了恐惧,他们只好奇背后的未知
无标题 无名氏 2022-09-25(日)10:41:16 ID:5UlLn3t [举报] No.52233022 管理
>>No.52232792
现在岛上的情况是除非你自导自演把所有规则揭露完,否则哪怕只剩下一个词汇的意思让他们去百度一下,直接把百度里面的对应照搬过来他们也会感到难办从而无法解。但是你自己自导自演费力把所有内容都解开了还有意义吗?不如从最开始就揭秘
无标题 无名氏 2022-09-25(日)10:42:15 ID:RtrMRJU (PO主) [举报] No.52233037 管理
>>No.52232786
展示恐怖的原文是showing the monster
我直接贴原文了
“假如你看过恐怖电影,你就会明白,最棒的恐怖片故弄玄虚的成分要比它所直接展现出来吓唬观众的东西要多得多。人类都恐惧未知,特别害怕他们所看不见的东西。当然,也得给他们点提示告诉他们有什么恐怖的东西在这儿。这样的话就能任他们去胡思乱想随意脑补了。”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我在开头是给了链接的 你可以点进去看完整的原文
无标题 无名氏 2022-09-25(日)10:44:52 ID:5UlLn3t [举报] No.52233082 管理
>>No.52233037
但规则怪谈不是恐怖电影,将恐怖电影对恐惧的展示套用的规则怪谈上很明显并不合适
无标题 无名氏 2022-09-25(日)10:48:00 ID:5UlLn3t [举报] No.52233132 管理
>>No.52233082
同样的,规则怪谈与scp档案也完全不同,面对规则怪谈的只是普通人,而非经验丰富的基金会成员、他们可能终其一生只会看见过这一个怪谈而并非是难以计数的收容物。所以,规则所要表明的点与scp的档案所要表明的点是完全不同的,从他们各自的设定就能看出来。
无标题 无名氏 2022-09-25(日)10:49:08 ID:5UlLn3t [举报] No.52233150 管理
>>No.52233132
规则本身也不是为了少数人准备的,而是为了给多数人准备的。当你为了单独一个人(精确到名字的那种,而并非是指某一类人,指某一类人的可以是妈妈的纸条,留给了女孩这一类人,可以产生代入感)去准备一份规则的时候,除非这个人能够左右整个现象与事件,否则这片规则怪谈就已经没有意义了。
无标题 无名氏 2022-09-25(日)10:52:09 ID:RtrMRJU (PO主) [举报] No.52233216 管理
>>No.52232800
1.我总共就花了大概一个多钟写这个串,那个例子真的就是我在版上刷然后选了一条我觉得能拿来做例子的描述,真的没怎么看原文,能自己编或者原wiki上有给的例子我都尽量避免拿岛现存的文做例了
2.那是这样的,但是说实话,本来其实这个串只是一个有点不满的抱怨,最后我觉得抱怨没球用,就搓出来这玩意来说一些我觉得需要注意的点了。我没啥能做的,只能写一点我觉得常见容易出现的错误了。
3.“撒谎”这里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只要不是给出正确建议,甚至只是遮掩信息的都能算,这里是做了个非常明显的撒谎作为例子。
4.我这里实际上是批评流水账ABCDE,条条不一样,但是条条其实又没什么区别,不是说不让重复强调,而是指出希望不要让同质化的单调规则频繁出现。
5.只能说下次我们换个词吧,逻辑和逻辑感这两个词歧义太大了

哎,说白了还是想做点什么事情,所以抱着“有比没有好”的心态写了这个串。
无标题 无名氏 2022-09-25(日)10:54:53 ID:5UlLn3t [举报] No.52233267 管理
其实,想要做点什么的话最好的就是自己去写一篇符合自己要求的,用实际去告诉别人到底该怎么做而不是空谈理论,你这样谈论也没人听
无标题 无名氏 2022-09-25(日)10:56:24 ID:5UlLn3t [举报] No.52233299 管理
>>No.52233216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用撒谎这个词就不太好了,多数人经常撒谎的第一反应都是假信息,而撒谎本身也肯定是要给出假信息(撒谎可以只完成了谎言,也可以指七分真三分假、三分真七分假等等,但绝对不是只说事实,哪怕你的事实并不完整)。遮掩信息和撒谎并非是一个概念,所以你得用词也确实不当了,别人误解也很正常
无标题 无名氏 2022-09-25(日)10:59:36 ID:CKkTSPC [举报] No.52233357 管理
>>No.52233037
个人一点愚见,如果整篇怪谈所有的异常现象都来源于一只(或者数量有限的一群)有着奇怪外形、怪力、超强的隐蔽能力等等能力,但仍然符合对“生物”的基本认知和定义,拥有实体(甚至有可分辨的心脏/大脑或其他弱点),能被物理攻击杀死的“monster”,那“show the monster”后确实不恐怖——不如说当观众发现对手是这样的一只“monster”时它本身的恐怖感上限就没那么高
只有“monster”才害怕被展示,因为读者可以理解什么是“monster”,并且因为它只是“monster”,读者会默认有办法伤害甚至杀死它,也就是说,这与Afn(我懒得退出草稿去确认饼干了)肥哥的“无能为力的绝望”冲突了——面对monster的主角团或许“无能为力”,但只要它是“monster”,人类就有办法伤害、杀死、活捉、解剖、研究它,读者只要不彻底带入主角团就不会被这样的“monster”吓到
一只美式恐怖片的怪物一旦到聚光灯下就不恐怖了,但是贞子/伽椰子的正面照还挺清晰的来着,也没人嫌弃咒怨不恐怖吧( ゚∀。)7
无标题 无名氏 2022-09-25(日)11:02:02 ID:RtrMRJU (PO主) [举报] No.52233391 管理
>>No.52233299
实际上我也能理解你和A5f的意思
“规则怪谈版的创作根基都出问题了,谈论创作的笔墨讲究有何裨益!”
那还是那句话,一部分是权当比没有强,另一部分其实也是想看看规则怪谈版还有多少人能参与讨论吧,结果上来讲还行,之后得空我会尝试写一篇的
无标题 无名氏 2022-09-25(日)11:06:34 ID:A5fnSpK [举报] No.52233466 管理
>>No.52233357
那这就不是它,而是一个可以被杀死,充其量智力和个体实力均高于探索者的怪物。

它的存在可以是模糊的概念,也能是具体的论知,但唯一一点可以知道的是,它无法被杀死,人类,乃至那批有着类似于它能力的人类,在它的眼里也不过是可口的小点心或者有趣的玩具。

绝对力量与主动权带来的三观破裂和恐惧感,便是直白式规则的恐怖之处。
无标题 无名氏 2022-09-25(日)11:07:08 ID:5UlLn3t [举报] No.52233478 管理
>>No.52233391
实话实说,我和a5f已经基本不在规则怪谈版了,就偶尔回来看看深渊那篇,CKk也好像在跑团版多一点。所以说其实真正来参与讨论的规则怪谈板块的人还真没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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