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忙,结果回来一看两个小时以内讨论就结束了(?)
讨论结论似乎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规则怪谈不应有统一的规范。然后就又回到了规则怪谈现状问题(没有人讨论)这样的话题上。
另外关于讨论中提到的show the monster的问题,我感觉是这样的:
现在的规则怪谈其实就两种:一种是尽量展示,通过无能为力感体现恐怖;一种是尽量隐藏,类似于逻辑推理小游戏。我倒感觉后一种相对多一点,我觉得动物园之类都是这样的。
如果是后一种,规则怪谈就不应当写的特别长,甚至不应该连载,而是应该好好的写完以后一起发表出来。否则可能会写到后面与前面的内容不相符。可能有经验的作者不会有这种问题。
当然最后就是互动的问题。不过如果真的先写完的话,就不会因为是否有人互动而影响自己的创作内容的后续(毕竟已经写完了)。所以我的建议是写短篇,写完再发表。
我现在也在构想一篇。但由于时间受限,可能要一段时间以后完全完成后才会发表,到时候还望各位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