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救护车司机标准流程手册-残页7]
(撕裂)…请不要在行驶过程中阅读本手册。
6.2.9 当前方所有道路通行灯显示红色禁止,请原地等候,直到有一条通道显示绿色出口。请在绿色出口标志闪烁期间转变道,快速通过。如绿色标志同时与琥珀色通行灯出现,请根据路标拨打救援电话,并弃车步行前往最近的缓冲区。
6.2.10 如果附近没有缓冲区,请离开车辆,步行到远离道路、能观测到道路状况、救护车灯照射范围内等候救援。
6.2.11 救援会尽快抵达。如果经过一个夜间没有救援抵达,请确认路标位置,再次拨打救援电话。如果经过三个夜间没有救援抵达,请拨打统一*线路投诉反映。
6.3.1 每次离开车辆前请观测月亮。请使用本院配发的员工证作为色卡对照。如您无法辨认天体,或认为天体显示或暗示灾害,请不要离开车辆。
6.3.2 禁止携带、解放转运体
6.3.3 请减少眨眼,禁止超过三次呼吸时长的闭眼
6.3.4 禁止背对车前窗,如果无法分辨车前窗,请取出单次运输配发地图,使用十字轴作为对照
……
7.2.3 救护车道为专用车道,连续一个夜间日间禁止占用。如果您发现其他生命体,禁止避让,禁止鸣笛,禁止接触,加速通过。
7.2.4 允许临时使用救护车道的生命体会佩戴发光短甲。如果短甲为局部无光,大部发光的款式,请切换远光灯提示对方。如果短甲为交错双色光,请鸣笛提示对方。如果短甲不符合上述描述,请掉头避让,并打开危险显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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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救援服务为付费服务,拨打救援电话视为同意条款。
9.2.1 请在开车前确认您的行驶产生费用已被所属医疗机构或个人保险覆盖。
9.2.2 请在开车前向救援服务确认费用使用币种。如果所使用币种不属于分表1所列液体,请暂停行程向主管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