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于火莲的日记》
此日记由新月湖物业安保公司保卫科第十一机动小队发现,现收藏于资料科B级库内。
以下为日记有意义可视内容(日记内容并非连贯):
一、
2栋101?一楼我喜欢……(无意义的日常记录)
不过这小区里的规则有点悚人,还是不要冒犯的好。
二、
我不是第一户业主吗?今天也没有人搬过来啊,怎么半夜有人叫我?难不成这小区闹鬼?
……
三、
我拿到枪了,我越发觉得那些保安不对劲了,为什么有不属于他们公司外的保安?
四、
双胞胎?
五、
金色的传单?五种逃出的机会?你以为我会信吗?
六、
有谁在盯着我!不要让我抓到你!
七、
现实也必须遵守规则!羊料理!我要羊料理!
八、
火!好痛!必须要找到羊料理!
九、
火!羊料理!
十、
羊料理!
十一、
这在我身上无处不在的极致华焰,比母胎还要温暖,比极光还要美丽……(后续内容禁止继续阅读)
十二、
高健骗了我! 小兔崽子!我要找到n…… 羊料理!羊料理!羊料理!
日记还有很大一部分不能阅读部分,据推测,于火莲至少度过了三百次星期八,否则不可能……(后续内容禁止继续阅读)
注:业主于火莲是第十五期的第一位业主,现如今住在1栋未知房内,与其遭遇的第三十五、二十七、二十六、十八机动小队尽数阵亡,遗体不可回收。——新月湖物业安保公司保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