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责任
第八条【犯罪的概念】违反首脑命令,并且违反本法,危害族群的行为是犯罪。
第九条【责任】犯罪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赎罪】个体在犯罪后,意识到自己的罪行,自愿承担责任,对族群危害不大的,经首脑判断,可以免除其责任。
第十一条【宣誓】进行赎罪被免除责任的个体,应当重新进行宣誓活动,并由两名监督员监督进行。
第十二条【法令行为】首脑直接命令个体实施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第十三条【正当防卫】为了使首脑、种族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或者个体正在遭受其他个体的明显不法侵害时,个体应当首先寻求保护员的帮助,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控制其他个体,并及时通知保护员。
在其他情况下,防卫需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紧急避险】个体在遭遇自身紧迫的危险时,不得已可以牺牲其他个体较小的物质与精神体。
在其他情况下,避险需承担责任。
此条规定,不适用于保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