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64377088
没写是因为阿离看不懂,沈巽也没有跟他解释,后文还会写的(`ε´ )
[h]一、著作权归属
乙方确认并同意,其在职期间创作的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作品,均视为甲方的著作成果。甲方享有上述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二、保密义务
乙方应当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著作成果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在离职后,应将所有与公司相关的资料、文件和媒体等归还公司,不得擅自保留或复制。
三、离职后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离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使用或利用公司的著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发布、销售等。乙方同意,如其在离职后继续使用或利用公司的著作成果,公司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追究其侵权行为的责任。[/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