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解释,这个问题真正想问的是:在我们的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东西之间此一物不同于彼一物,这是一个再明显不过的事实,也就是说,事物间的差异是人人都清楚明白的。
可是如果仅仅只关注于差异,这么一个事实却不那么明了了:尽管两件东西可能在我们看来“完全”不同,但它们却并不是不相干的,我们无法设想某物a会径自穿过某物b,却不对b造成(不论是运动轨迹还是别的状态上的)任何影响。假如我们要这么设想,除非将它们设想为存在于两个毫不相关的世界里。
但是物与物之间处于基本的联系和互动之中,这是一个必须被捍卫的事实,但这是如何可能的呢?
那就是,必须设想差别的事物之间“共性”,否则它们将会处在完全的差别中,就像前面所说,仿佛处于两个世界中一样。
正是这个被抽象出来的“共性”诱发了本原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