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区域规则(安全屋抄本)
1. 在表示区域内,总则依然生效。
1.1. 在区域 II 的安全屋内,应当存在一(1)份总则的拷贝,请通过该拷贝核准您对总则的记忆与理解。
1.2. 在区域 II 及之后的区域内,有且仅有一部分媒介中的规则可能是完整、有效的,这包括:安全屋内的电子滚动显示屏、安全屋内的张贴布告、安全屋内的BSD信纸、安全屋内的打字机存纸匣、安全屋内的备用电脑、安全屋内的保险箱操作台、安全屋保险箱内的便笺、安全屋保险箱内的紧急发信器、安全屋外未报警的电子滚动显示屏(注:通常附着于隧壁的临时平台上)。
1.3. 若于不在规则1.2中提及的媒介中发现了规则文本,则请忽略之。
2. 在表示区域内,若您意图继续深入下一区域,请至少确认并完成本条目内的所有流程。
2.1. 若您意图继续深入下一区域,请自行确保您能够充分理解下述文本材料,这同时包括其包含的概念,与文段的完整意义:
> 算术基本定理声明:对于任何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在不计次序的情况下,该自然数都可以唯一分解成有限个质数的乘积。在初等数论中,通常将算术基本定理作为一条定理看待,即首先给出素数的定义,接着通过反证法将其证明。此定理可推广至更一般的交换代数和代数数论。
2.2. 若您意图继续深入下一区域,且完成了规则2.1中提及的内容,请在区域 II 的安全屋内领取一(1)份标准全防护服、一(1)份标准补给、一(1)份通用仪器校准装置、一(1)份蓝罐压缩氧气瓶。
2.3. 若您意图继续深入下一区域,且完成了规则2.2中提及的内容,请通过安全屋入口的气密室,在检查生理状态后凭权限离开安全屋。
2.4. 若您意图继续深入下一区域,且完成了规则2.3中提及的内容,请校准本区域内您途径的、不在安全屋之内,且处于报警状态的电子滚动显示屏;校准操作将由开机后的通用仪器校准装置给出。
3. 表示区域的下一个区域(或称“区域 III”),应当在其区域入口处,清晰可读地表明其为“会话区域”。若并非如此,则请启动该入口的锁闭程序,并返回到最近的安全屋。
3.1. 若您面对并完成了规则3中提及的内容,请向最近的、安全屋内的电子滚动显示屏提交电子报告,或在安全屋内的BSD信纸上以标准格式,字迹与语义清楚地留下日志。
4. 表示区域之后的区域中存在危险。
4.1 若您在深入区域 III 及之后的区域时,发现环境道路组织方式的复杂度缓慢上升、迷路情况增加、对隧壁指示物含义难以理解的情况发生,不要惊慌,请按标准格式将其以任意手段加以记录。
4.2 若您在深入区域 IV 时,发现环境道路组织方式的复杂度急剧上升、迷路情况大幅增加、对隧壁理解含义感到排斥的情况发生,请放弃任务、立刻返回到最近的安全屋,准备返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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