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二年(公元1645),乱兵破城,士卒四散,入户索钱财女色。
有老夫妇者,家贫如洗,匿于榻下。忽闻叩门声厉,曰:"速启扉!献财货则可止戈,若待吾破门自取,恐汝等无生路!"
夫妇战栗启户,见两卒一长一短,持刀状若噬人虎狼。老叟颤颤献数枚铜钱。
卒怒曰:"何寡薄若此!"叟泣告:"此诚所有也。"卒悻悻去。
门阖不久,夫妇未坐定,叩门声复作。
启扉见一长一短两人,赫然为前卒。
卒狞笑曰:"甚速!然尔等供财当更疾,不然吾刃尤疾!"老妪哀曰:"适已尽献矣。"卒瞋目叱曰:"吾未曾至此!"夫妇惶恐,复搜箱匣,得余钱数枚以献。卒攫之而去。
俄顷叩门声又作。夫妇屏息不应,悍卒破户直入,视之仍长短二兵,老妪泣奉家中残粟数升,卒乃去。
四叩其扉时,夫妇解亡女所留银钏献之。至五度,叟妪愤极,启门扉,挥镰斩卒腹,但闻“豁喇”一声,铜钱白银杂粮倾泻于地。定睛观之,二卒早缢死门前槐枝,青面獠牙作索命状。
"有此作资,吾当离此乡矣!"夫妇拾钱入囊,囊满入箱,箱囊既满,复纳于口。不时腹如鼓瓮,坐立难安。又更衣易卒服,捧腹移步,未百步即喘汗如浆。
妪拊墙叹:"觅长物以支吾身。"遂于邻舍檐下得麻绳,自悬其颈,顿觉身轻如燕。
余经此村时,但见家家门前悬枯骨,翁媪垂髫挂断梁,尸骨密若累累瓠瓜。
焚香默祝半炷香后,离此鬼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