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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0603768 - 文学


无标题无名氏No.50603768 只看PO

2022-07-20(三)14:37:31 ID:ZnQRwoD 回应

岛民们有没有对拉康派精神分析感兴趣的呢?
最近拉康在互联网上越来越频繁地被提起,但多是伴随着一些艰深难懂的术语,加上国内与拉康相关的书籍也比较少,这就给入门拉康带来了一些困难。
上日亚找书的时候,偶然看到一本《疾风怒涛精神分析入门》,读完觉得相当流畅且易读。于是决定翻译过来放到岛上,作为翻译练手,也给新岛做一些内容贡献。(毕竟看了几年岛都没怎么发过串)
之后大概会每天花两个小时更新,翻译到哪算哪,应该会坚持把整本书译完的。

支持任何意义上的转载与使用,且无需标明出处

无标题无名氏No.51142816

2022-08-10(三)19:44:26 ID: ZnQRwoD (PO主)

◉<父之名>的导入

那么,怎样才能脱离呢?

是的,在此父亲的职能是不可缺少的。为了脱离从属于母之法的状态,父亲必须出现,提出一个与母之法相异的<法>。

所谓父亲,必须始终将其理解为给出<法>的存在。对【父亲】的一般印象有【恐怖】【暴力】有时还有【无耻】,但这都是通过映像来把握的想象性的父亲而已。

然而,在精神分析中真正意义上的<父亲>始终都是象征的父。象征的父,也称为<父之名>(Nom-du-Père)。<父之名>不一定是某人生物学上的父亲。请将其看做是具有掌管<法>这个职能的东西。

为什么要叫做<父之名>呢?在基督教中的【奉父子圣灵之名(au nom du Père et du Fils et du Saint-Esprit)】这句祷告有很大影响。毫无疑问这是基于三位一体学说的,因而在这里称为<父>(=<子> = <圣灵>)的,是神。也就是说,<父之名>中的父,某种意义上是神那样的超越性的存在。

能带来<法>的,必须是某种程度上的超越性的存在。与自己同等级的他者所作的<法>,充其量只能算作是【约定】而已。正是因为有着力量上的差距,<法>才能够发挥作用。

比如说狭义上的法律,能够制定法律的只有国家这样,对于民众来说居于超越性的等级的存在。而实际上对等的国家之间的国际公法只是<契约>而已,最后有了战争这样的争斗(duel)就会被毁坏(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以某一国为主导的霸权体制就是好的。在国际社会中,需要找到一个不用象征的父也能带来和平的方法。)

无标题无名氏No.51144250

2022-08-10(三)20:26:27 ID: ZnQRwoD (PO主)

定一个小目标,15号之前译完

无标题无名氏No.51157356

2022-08-11(四)08:44:50 ID: dw9LWGV

(ノ゚∀゚)ノ谢谢po

无标题无名氏No.51159251

2022-08-11(四)10:35:02 ID: ZnQRwoD (PO主)

◉附录──〈他者〉与「〈他者〉的〈他者{注2:这节有些啰嗦,觉得麻烦的话可以略过}〉」

正如上一章所确认过的,带来<法>正是<他者>的职责(「◉从他者走向〈他者〉」)。

然而,这里就发生了一个麻烦的问题。就是,母亲明明是主体第一次遇见的<他者>,为什么她就没有带来<法>呢。

有关于此,可以作以下的思考。也就是说,母亲(因为是象征界的存在)遵从着<法>,而孩子并不知道这一点。母亲在象征意义上行动,而孩子却对其作想象性的解释。(【因为已经不再喜欢我,所以去了别的地方】)

孩子为了知道<法>的存在,变得能够在<法>中生活,就需要一个承担<法>的存在。是的,那就是<父之名>。

此后拉康重复过多次【<父之名>是《<他者>的<他者>》】。【<他者>的<他者>】,就是向母亲这个<他者>给出<法>的,另一个<他者>。

在前章的论述中(「◉从他者走向〈他者〉」)有着【<他者>介入他者之前的双数=决斗(duel)关系,从而<法>得以被导入】这样比较单纯的理念,在这里将其进一步精密化了。也就是说【为了导入<法>,光是母亲这个<他者>还不够,还需要作为<他者>的象征的父来给予保证】。大写的<他者>是给予小写的他者以保证的存在,那么<他者>的<法>谁来保证呢?那就是【<他者>的<他者>】了。这里也可以看做是一种理论的变迁。(「◉雅克拉康的理论变迁」)

无标题无名氏No.51159285

2022-08-11(四)10:35:41 ID: ZnQRwoD (PO主)

◉父亲仅存在于母亲的语言中

然而,这并不是说有一个实际的父亲出现在母子面前,然后作出【母亲不要束缚孩子,孩子不要被母亲束缚】这样的宣言。

<父之名>,始终都只存在于母亲的发言(parole)中。也就是说通过在母亲的【做这种事会惹爸爸生气哦】这种发言中被言及,父亲承担<法>的职能才开始出现。或者,即使不直接言及父亲,【再干坏事妈妈就不要你了哦】也是可以的。

<父之名>,是在母亲这个<他者>明确其所遵从的<法>的言说(parole)中出现的。在此,母亲时而出现时而消失的<法>,对孩子来说也变得明确了。他知道了,母亲不是以随心所欲(母之法)来对待自己,而是遵从着<他者>世界中的秩序。

通过理解<法>,孩子也能够遵从<法>并生活下去了。不再会被母亲所吞没,能够确保自己的独立性了。这样一来,孩子就能够在<他者>的世界中稳定地生活了。

无标题无名氏No.51159328

2022-08-11(四)10:37:41 ID: ZnQRwoD (PO主)

◉为什么父亲不得不死

总结一下,【存在母亲这样的他者所教给我们的<世界的秩序>,而保证这个过程的存在就被设定为象征的父(<父之名>)这个概念】。

我们常用这样的谚语,【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举头三尺有神明】。其中展现了这样的信仰:【自己所相信的、所遵从的正义的规则,是由<神明>这样超越性的存在来保证的】。当然,我们从未遇见过宣告【我即神明】的人物,也没有朝着太阳进行祈祷。

即使如此还是不得不说【神明】这样的词,是因为不设定【有这样的存在】就无法诚恳地活下去。【神明】仅仅是因为需要给<法>以保证才成为必要的概念而已。

同样,象征的父也仅仅是作为【给<法>以保证的存在】而被构造出来的东西而已。因此,与这样的人物是否实际存在无关,只是,为了区别象征界的<法>与单纯的私法,必须要有某种超越性的存在来作为保证而已。

拉康说【象征的父是死去的父】,这句话也许有些跳跃。在此做简单说明,【为了让父发挥作用,其不能有实际内容。父除了保证<法>以外不能做任何别的事情,作为人类已经死了】就是这样的意思。

关于<父之名>,有一个经常被提出来的疑问,【如果是父亲去世了,只有母子存在的家庭,<父之名>还能发挥作用吗】。实际上,即使实际的父亲不在了,父亲的职能也不会被消除。比如说如果听到母亲这样说【为了不让死去的父亲蒙羞,你要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孩子会清晰地意识到父亲的存在而活下去的吧。

过世的人往往比活着的人影响更大。有些朋友,死前并没有那么亲近,然而死后却开始十分怀念。

如果父亲还活着的话,与母亲(对他来说是妻子)之间会经常吵架和不和,他也许就不再是承担<法>的那种理想存在了。然而就像此例中的父亲,可能死后反而被理想化了,作为承担<法>的<父之名>而被强烈地意识着。

如果反过来,母亲并不认同父亲,对他采取轻蔑的态度,<父之名>也不是就不发挥作用了。如果母亲说【你爸爸真是无耻......听好了,你要成为和你爸爸不一样的有用的人。不然在社会上是无法立足的】,实际上的父亲即使被这样轻蔑了,但某种理想的存在本身还是得以传达,孩子还是能够理解【有着掌管<法>的存在】,<父之名>仍然发挥作用。

不论(事实上的)父是否死亡,他始终都仅仅出现在母亲这个<他者>的发言中。(象征的)父,就像字面意思一样,不经过<他者>之口被言及是不会发挥作用的。

无标题无名氏No.51159343

2022-08-11(四)10:38:20 ID: ZnQRwoD (PO主)

◉母必须承认父的存在

因此某种意义上,母的存在比父更重要。为了让<父之名>在孩子身上发挥作用,母亲必须承认某个父性的存在。

那并不一定是实际的父亲(自己的丈夫),然而,如果母亲不承认任何父亲的存在,孩子就无法获得<父之名>。

也许这样说有种指南书的口吻,不过正在育儿的母亲,仅仅是无微不至地照料孩子还不够。作为母亲的重要职责是,承认某种父性的存在,让孩子理解【世界上存在着<法>,你必须在其中生活】。

上文也许听上去微妙地有些保守,然而这里所说的<法>,并非特定的法律和信条,而是一般性的<秩序>(有关于此,在「◉关于象征界⑤──语言=文化=〈法〉」及之后几节也说明了)。也就是说,这个世界并非是变化无常的混沌(chaos),而是在某种秩序之下运动的。如果这种最低限度的<法>没有发挥作用,那么人连稳定地生活下去都做不到(有关于此请参考「专栏 4」)。

对革命家来说,他正是预先懂得<法>的功能,才有可能做到变革特定的法律和习惯等等。这并非是在主张【孩子必须遵从传统的规范】。而是在主张【应该引入某种秩序】。

无标题无名氏No.51160679

2022-08-11(四)11:41:04 ID: ZnQRwoD (PO主)

◉作为剥夺者的想象的父

那么,在此我们总结一下前文的论述吧。

孩子刚一生下来就进入了语言的世界,然而这个世界最开始是没有<法>的,只有【母之法】这种随心所欲的东西在发挥作用。如果孩子继续从属于这种变化无常的意志,有可能会被母亲所吞没,其象征界将成为十分不稳定而危险的东西。然而通过<父之名>的作用,<法>得以成立于象征界,因而能够稳定地生存下去。孩子从母之法的从属中脱出,与母亲一样生活在<法>的世界中了。

......然而,这是相当简略化的论述。实际上并没有这么顺利。孩子在接受<父之名>的<法>的路上,有着各种各样的困难。

这是因为,对孩子来说,父亲首先是作为母的剥夺者而被接受的。

母亲爱着孩子,然而同时也爱着丈夫。作为成年人,能够将这两种爱作为两个不同范畴的爱来理解,然而小孩子是做不到的。也就是说,对孩子来说,父亲是将母亲从自己身边带走的敌人。

这就是【剥夺者】这个词的意思。【妈妈爱着这个叫爸爸的家伙。所以跑到别的地方去了。那么,我把这个家伙干掉的话,妈妈就能一直陪在我身边了】就是这样。

在此,父亲还不是带来<法>的象征的父,而是剥夺母亲的想象的父。因此,孩子构筑了与想象的父之间的镜像阶段性的爱恨漩涡关系。【妈妈不再继续凝视着我了,这都是爸爸那家伙的错!】孩子这样敌视着父亲。因而在此孩子不能接受父之<法>。只是为了打倒父亲夺回母亲而处心积虑着。

无标题无名氏No.51160721

2022-08-11(四)11:42:56 ID: ZnQRwoD (PO主)

◉俄狄浦斯情结的三个时间点

是的,从现在开始将介绍俄狄浦斯情结。

俄狄浦斯情结原本是弗洛伊德所提出的概念,开门见山地说,指的就是【由于父亲介入母子关系,孩子所抱有的爱与憎恶等概念的复合体(complex)】。具体地来说,就是【想打倒父亲,让母亲成为自己的东西】和【但是想着做那种事的话也许会被惩罚的】等等爱憎的混合体。
所有人都抱有近亲相姦的欲望,对孩子来说,母亲就是最初的爱的对象。然而由于父亲在这个关系中出现,孩子感到母亲被夺走了,于是对他投去敌意,想让他死。

这个结构也符合之前的论述。父亲介入母子关系中时,孩子感到了作为剥夺者的想象的父。

拉康将这个阶段,称为俄狄浦斯情结的第二阶段(第二个时刻)。虽然叫做第二,但最好还是将其作为俄狄浦斯情结的实质性的开始阶段。

这之前的阶段,也就是俄狄浦斯第一时刻(「◉从属于母之法的主体」中所称的【不满(frustration)】),可以称作是前俄狄浦斯期。那是孩子为了留下母亲这个<他者>,想要成为母亲欲望的对象的时刻。那时(象征的)父,作为承担母亲所遵从的<法>的存在,潜在性地发挥着作用,但是孩子对此一无所知。因此,孩子所发现的只有母之法。母亲的消失,被孩子认为仅仅是因为她的随心所欲,而真实意义上的<法>还没有被发现。

然而在俄狄浦斯第二时刻中,孩子想着【那个叫爸爸的家伙把妈妈带走了】。在此父亲才出现。也就是说,父亲作为操纵母亲在场和缺席的原因而被发现了。

然而在此,统治<法>的父的真正作用还没有被发现。象征的父的作用尚未被发现,父作为想象的父,仅仅被看做是剥夺母亲的敌人。

然而即使如此,在此父亲的存在得以被发现也是很重要的。因为,在此之后对父亲的想法改变的话,俄狄浦斯情结的出口就出现了。

那正是俄狄浦斯第三时刻。